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

2021-12-21 16:54
39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 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生态环境厅(局、委),新疆生建设兵团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局:

为推动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有关标准和要求,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畅通还田利用渠道

(一)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已获得环评批复的规模养殖场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需将粪污处理由达标排放(含按农田灌溉水标准排放)变更为资源化利用(不含商业化沼气工程和商品有机肥生产),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变更的,按照非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在竣工环保验收后变更的,按照改建项目依法开展环评。

(二)明确还田利用标准规范。畜禽粪污的处理应根据排放去向或利用方式的不同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对配套土地充足的养殖场户,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具体要求及限量应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和《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配套土地面积应达到《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对配套土地不足的养殖场户,粪污经处理后向环境排放的,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用于农田灌溉的,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养殖场户应当切实履行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措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从事畜禽规模养殖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或向环境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查处。

(二)强化粪污还田利用过程监管。养殖场户应依法配置粪污贮存设施,设施总容积不得低于当地农林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内产生粪污的总量,配套土地面积不得小于《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配套土地面积不足的,应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资源化。达不到前述要求且无法证明粪污去向的,视同超出土地消纳能力。

三、强化保障和支撑

(一)完善粪肥还田管理制度。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计划,根据养殖规模明确配套农田面积、农田类型、种植制度、粪肥使用时间及使用量等。推动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避免施用超量或时间不合理,并作为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加强日常监测,及时掌握粪污养分和有害物质含量,严防还田环境风险。

(二)加强技术和装备支撑。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研发,着力破除粪污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技术和成本障碍。鼓励养殖场户全量收集和利用畜禽粪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输送和施用方式,不再强制要求固液分离。结合本地实际,推行经济高效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积极推广全量机械化施用,逐步改进粪肥施用方式。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以上来自农业农村部官网


通知解读

01
明确

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

02
规范

养殖场户应当切实履行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措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

03
重点

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或向环境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查处。

04
粪污直接还田的危害

1.粪污可能存在抗生素及其他添加剂,据统计,兽用抗生素有60%~90%不能被畜禽吸收随粪便排出体外,抗生素会抑制有益微生物活性,如若不经过处理直接还田,则不仅会危害土壤环境,还会干扰生态系统活动,对农产品粮食安全及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2.畜禽养殖过程中为了增强畜禽的抗病能力并促生长,饲料中大量使用重金属添加剂,粪污长期直接还田,会导致土地、河流重金属富集,然后再通过土壤-水-植物这样一个系统慢慢转化,最终人类食用后便会产生癌变;

3.粪污当中的虫卵容易孵化,一夜之间增长数万倍。据统计养殖场排放的污水中平均每毫升含有33×10⁴个大肠杆菌和69×10⁴个大肠球菌,每升沉淀池污水中含有190多个蛔虫卵和100多个线虫卵。显然,虫卵的大量孵化也是不利于农作物生长的,易导致生产效率下降;

4.粪污直接还田之后会发生二次发酵,致使土壤温度过高,释放大量热量。从而导致农作物烧苗烧根,影响生长。


志腾科技

ZHITN好氧堆肥膜发酵系统

ZHITN好氧堆肥膜发酵技术是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类主推技术,适应于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可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多种畜禽粪污的处理解决方案,改进粪肥施用方式,提高畜禽粪污的利用效率,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